余庆县法院干警在开展大走访活动中,结合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实施,深化普法宣传。2月24日,干警为白泥镇哨溪村群众“送法上门”。
干警在宣传中向群众介绍了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具体条文,并释明,父母双方都有加强亲子陪伴、关心孩子成长的责任。即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,也不能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。家长要具备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,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念、知识和方法,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,从每一位父母做起,真正把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。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已经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,该法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,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“家事”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“国事”。家庭教育促进法适用于孕期和未成年人从婴幼儿时期到幼儿园、中小学的整个成长阶段,有关内容在法律条文中都有明确规定。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聚焦于家庭,夯实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养育、教育责任,并为其提供科学指引和必要帮助,在内容上与未成年人保护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、教育法、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有机衔接、密切配合,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协同育人机制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完备的法治保障。(李婷)